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来源:BB贝博APP体育    发布时间:2024-01-26 1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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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以来,营口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精神,将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初步构建起每个涉农县(市)区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总体布局。为贯彻落实习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遵照《全国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5》、《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和《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求,立足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发展实际,在科学评估《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建议》(营政发〔2017〕15号)实施成效基础上,编制《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本规划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围绕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果,以原料品种专用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工产品多样化、物流贸易信息化、质量控制标准化、全产业链一体化和资源利用高效化为重点发展趋势,推进营口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是带动农业产业高水平发展的关键动力,是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促进营口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在营口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动县域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一定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营口市自身发展需要,补齐农业短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破传统发展模式束缚。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全面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有利于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有利于明显提升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把县域经济打造成富民强省的重要支撑。

  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推动区域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有利于提升现有优势特色产品工艺技术和制造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有利于加快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迈进;有利于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力;有利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重点围绕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服务流程重组;有利于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保障。

  随着全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链条延伸,营口市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带动作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基础作用以及行业协会的服务优势,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观光农业、认养农业、订单农业等。开发营口北部、东部等地区多元优势产业集聚区,推进营口市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发展,建成一批符合规定标准的精品民宿。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层次地融合,充分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推广中央厨房、直供直销、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多种模式,有利于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协调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不断提质增效,越来越成为增加农民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依托省级科技特派团项目,开展农民技术培养和训练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引导星创天地发展,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站点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村创新创业的低成本、专业化、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农产品加工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拓展农业增值空间,培育农民持续增收新的增长点。建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利于增加优质农产品和农业服务供给,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城镇和乡村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农民分享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营口市位于辽宁省中南部,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的结合部,辽宁省沿海经济带与沈阳都市圈衔接点,北接盘锦市,南接大连市,东临鞍山市,西临辽东湾,是东北地区现有两个港口型的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之一。

  营口市是辽宁的陆路交通重要节点,G15沈海、G16丹锡、G4513阜营、S19庄盖,四条高速穿过市域,G228、G305、G202、G229等多条主干线辐射全省各县(市)区;营口港是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港口,是欧亚大陆桥头堡、东北腹地出海最近通道,依托营口港海铁联运,对接“一带一路”,共开通了12条中欧班列,是中蒙俄重要出海通道,与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韩国等50多个国家和150多个港口建立航线,海铁联运量全国第一;拥有营口空港兰旗机场,是东北地区第五个开通国内全货机航线的机场。营口市现已全面构建起海陆空一体、四通八达的交通体系。

  2020年,营口市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07.3亿元,增长3.5%,增速超全省0.3个百分点,粮食播种面积完成139.98万亩,水稻连续五年平均单产和最高单产居全省首位。新增优质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面积3万亩,蔬菜产量65.66万吨,水果产量78.49万吨,肉蛋奶产量达到36.76万吨,水产品产量达到48.8万吨,投放海蜇1.6亿尾,全年未出现重大动物疫情。截止2021年初,全市拥有210个农业品牌以及“营口海蜇”“营口大米”“营口蚕蛹鸡蛋”“营口对虾”“营口大闸蟹”“辽宁(盖州)绒山羊”“盖州苹果”“盖州葡萄”等十余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具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优质原材料资源。

  至20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公司共计107家,物流贸易企业超过5000家,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全市拥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62家,包括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3家。作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开发区全年实现主营收入9.37亿元,同比增长8.1%。伴随加工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营口市加工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整体发展水准不断提高,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中国在世界经济体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农业国际合作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国内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新冠疫情对经济影响快速降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既有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雄厚物质技术基础,又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力,还有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施扩大内需提供了优势。2020年全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省内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9000元和16000元,原来以温饱型为主体的食品消费格局,正在向风味型、营养型、便捷型、功能型方向转变。双循环经济下,市场消费需求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集聚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快速推进,产业振兴依然是重点,对农产品加工业和重点开发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辽宁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政策文件,成立辽宁省产业园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推进组,加强规划指导,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为推进集聚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集聚区作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组成部分,已纳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成为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有力支撑。现阶段全省“放管服”改革政策不断落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网办”、“数字政府”让各部门数据“羊肠小道”汇聚成政务服务“高速公路”,为集聚区的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发展建设持续推进,与日本、韩国、俄罗斯、东南亚等重点地区的联系紧密,“一带一路”红利持续显现。

  营口市现有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普遍规模小、发育程度低、集聚区的核心产业不完整,集聚区内企业之间关联度不高,相互支援、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网络尚未形成,整体市场竞争优势不突出,知识共享和相互学习的机制不健全,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制约了集聚区的开发建设,部分集聚区内部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缺乏关联产业和支持产业,社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集聚区的外部约束日益严格,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供给不足;大量土地被低效利用,部分项目进度停滞,资产闲置;环境治理压力增强,部分集聚区处于企业内部小循环状态,资金、技术、设备、人力投入不足,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资源循环利用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集聚区项目储备不多,后续发展乏力;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手段不多,融资力度不够,缺少流动资金,制约了集聚区发展。

  集聚区精深加工产品少,副产物有效利用率低,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需提升产品附加值。第一产业向后端延伸不够,第二产业向两端拓展不足,第三产业向高端开发滞后,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小而散、小而低、小而弱问题比较突出。农产品加工标准、技术与国际接轨尚不够紧密,滞后于市场发展的要求。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为1∶1,远低于全国2.3:1和发达国家3.5∶1的水平。部分地区产业大而不强,区域公用品牌多而不亮,“营口大米”“营口海蜇”等具备竞争优势的品牌使用缺乏规范和有效管控,品牌培育与保护能力不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国际市场波动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国内生产和市场的影响进一步加剧。营口市乃至整个辽宁地区经济发展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与发达地区存在一定差距,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振兴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亟需加快,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新增长点没有系统形成,对外开放优势未充分发挥。

  人口老龄化加剧,关键生产环节劳动力缺口加大,劳动力供给出现结构性短缺,工资增长和制度完善带动企业用人成本快速上涨,人口红利持续减弱;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建设用地供给紧张,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用地成本不断上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民心,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已被淘汰,企业环境成本支出也在增加。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和环境成本逐步的提升和显性化,农产品加工业正在进入成本与价格快速上涨时期;国内农产品价格与国际价格倒挂呈现常态化趋势。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强农富民为根本目的,以培育壮大经济主体和招商引资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完善运行机制和落实政策为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新格局,加快融入省委省政府“一圈一带两区”区域战略布局,助力构建营口市“两核两带”空间布局,全面提升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推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立足地区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实事求是,通过制定和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不断提高集聚区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要强化政府层面指导,有效避免集聚区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产品经济特色和地区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做大做强。要树立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加快实施品牌战略,提高集聚区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依托集聚区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持开拓两个市场,形成内资与外资相互融合。将农产品加工及其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相对集中,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上下游产品有机衔接,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加快终端市场对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升农产品价值链条,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引导集聚区经济主体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开发应用高新技术、设备和工艺,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培育和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加快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开展育繁推一体化研究或建立农产品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合理开发农业、海洋、畜牧、森林资源,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再循环”的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发展农业生态绿色循环式经济,做到节约、降耗、减污、增效,推进农产品及副产物实现资源化利用。要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围绕负面清单目录,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项目,将绿色增长、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到2025年,全市共建设至少5个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配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色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建设多个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质量检测中心,初步形成原料生产基地化、企业经营规模化、技术装备高新化、加工产品优质化、产品营销品牌化、产业布局集约化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实现集聚区总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至2022年,培育2个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亿元,全市集聚区入驻企业30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家;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带动农户2万户,全市集聚区带动标准化原料基地50万亩。

  ——至2025年,培育5个以上达到省级标准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全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60亿元。全市集聚区入驻企业100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0家;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带动农户3.5万户,带动标准化原料基地80万亩。

  一个县(市、区)应重点建设好一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有条件地区的可以建设两个或两个以上集聚区。根据各集聚区现有基础和条件,优化顶层设计,合理制定目标。按照区域面积、企业数量、主营业务收入、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等指标,划定省、市、县(市、区)三级标准。原则上一个县(市、区)最多创建一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市、县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数量不受限制。

  每个集聚区明确1-2个农产品加工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加工产值占集聚区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有足够的集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有龙头企业带动、多家企业入驻,按园区或者划定相对集中区域的形式进行创建。集聚区要与当地城镇建设相融合,具备带动经济发展和居民就业能力。

  有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集聚区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省级以上集聚区的起步区内要达到“七通一平”(道路、电力、通信、自来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和土地平整),能够承载项目落地及运行。省级以上的集聚区要基本实现5G通信覆盖,建立行政服务、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合资合作、并购参股、品牌联盟、订单合同等机制,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与当地农民种养殖户、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增收,集聚区企业通过自建基地生产的原料或与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签订稳定合同收购的原料,占生产加工所用原料的50%以上(自贸区、综保区内企业除外),逐步形成集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引领区。

  每个市(县)区开展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都应编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规划应与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环评审批等各项手续完善,鼓励集聚区与“三区三园”等现有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区相结合。开工的重点项目应符合发改委最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本规划附件支持发展方向。

  有独立管理机构(可与开发区、工业园等园区合署办公),有完整的组织架构和办公场所,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了科学的管理制度,能够为投资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确保有效开展规划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储备、行政服务等工作。

  按照企业集中、要素集聚、产业集群、经营集约的要求,优化配置各类要素,将相互关联的加工企业首尾相连、上下衔接组合在一起,使企业共享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和分工协作效应,实现集约化、标准化、高效化生产。按照每个农业大县至少建设1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总体要求和营口市“十四五”规划中关于“两核两带”布局的安排,构建“两群一带五区”的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布局,依托“一县一业”、优势特色农产品分布情况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推动营口市农产品加工业协同发展。

  “两群”分别是北部粮食食品加工集群和南部水果水产产业集群,分别对应北部城区核和南部城区核。突出营口市北部平原地区粮食原料基地和南部林果、海产品原料基地特色优势,加快要素集聚,推动产城融合。

  “一带”是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农业产业作为营口市支柱产业之一,应通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在构建西部沿海产业带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区”是按照省政府“每个农业大县建设1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的指示,结合港口和自贸区两大发展优势特点,在4个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以及自贸区,分别重点建设1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在2025年前使之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2017年,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正式挂牌。该集聚区立足自贸区功能定位,加强与营口港的联动协同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重点发展进出口农产品加工、保税加工,集聚一批进出口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和相关服务企业。重点抓好与俄罗斯、意大利、乌克兰等国在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发展通关保税仓储、保税分装、保税加工、国际货运代理、保鲜冷链运输、跨境电商服务、金融服务等集成供应链的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现代物流服务,建立跨境交易平台和东北亚高端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十四五”期间自贸区营口片区共谋划农业农村项目24个,总投资25.84亿元。其中,2021年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为12.36亿元,预计储备项目9个,在谈项目11个,争取国家海关总署支持设立进境食用水生动物、进境植物种苗等指定口岸或查验场所,建设面向国际型、外向型、精深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至2025年,争取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亿元以上,建设水平达到省内上游水平。

  辽河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辽河食品工业园),一期规划面积总计10平方公里。2017年,辽河开发区被省政府评为辽宁省农副产品加工集聚区,2021年,被批准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政府沿海重点支持区域,国家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已入驻营口圣士实业有限公司、营口锦豪农贸有限公司、营口郑友和食品有限公司、营口德华食品有限公司等20余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十四五”阶段,集聚区继续向东南方向拓展,依靠传统食品产业生产基地的优势,加快引进一批新项目,整合、激活停产、半停产企业和资产;重点支持辽河经济开发区与老边区网红小镇、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衔接,借助电商平台,创新“前店后厂”产销一体化网络食品销售模式,让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走上“网红经济”快车道,建设数字化、科技化园区。到2025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3亿元。

  鲅鱼圈区港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位于营口港鲅鱼圈港区内,规划粮油加工片区和水产加工片区两个部分,起步区面积2平方公里,已建成区域0.37平方公里。依托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结合自贸区协同发展红利及营口港粮食大通道的优势,建设出口型、精深型、开放型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和农产品集散中心。至2025年,争取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实现40亿元以上,建设水平达到省内上游水平。

  粮油加工片区,以水稻深加工、粮食物流运输、小包装食用油、特种油脂等具有卓越品质的油品及衍生物为主,打造出口型、精深型、科技型、牵动型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该区域占地约0.37平方公里,分为综合办公区、两个农产品深加工区和两个综合仓储区,共计5个功能区。综合办公区办公、会议、展示、餐饮等服务功能;农产品深加工区为本片区的工业生产区,主要进行粮油的深加工作业;综合仓储区为本片区原料及成品的仓储提供集中高效的仓库及堆场空间。

  海蜇加工片区,支持鲅鱼圈区依托渔港资源、滩涂资源和远洋渔业优势,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大力发展海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生鲜冷链物流业,做大做强国家级出口海蜇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营口海蜇”集散地批发交易市场,进一步提升“营口海蜇”“营口鲅鱼”等特色海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将集聚区建设与鲅鱼圈旅游业优势相结合,引入网红经济等新理念,培育一系列新业态、新亮点;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开放型、国际型、景观型海产品加工集聚区。

  采用政企联合机制,由大石桥市政府成立搭建平台,营口金桥粮食集团运营管理。以粮食、饲料加工产业为主,以淡水水产、畜禽加工产业为辅。树立“大粮食”、“大产业”、“大市场”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和发挥北粮南运大通道优势、已有的储备粮基地优势、历史悠久的优质稻米种植、加工优势。努力打造“营口精品大米”品牌,带动周边30万亩水稻生产基地的农户增收。核心起步区建设选址拟在虎庄镇,高速公路出口以南,金牛山路以西,占地2平方公里,建设具备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平台及商品展示交易功能的物流交易区。至2025年,引进30家大米加工企业,大米年销量140万吨,实现产值60亿元,核心起步区年创利润3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农民年增收10%,达到省级加工集聚区标准。

  同时在高坎镇中心镇以及沟沿等农业大镇建设数个市、县级加工园区,形成“一县一区多园”发展格局,提升乡镇经济。

  盖州市农林牧渔发展较为均衡,水果、绒山羊、海产品、柞蚕等特色农产品在辽宁省内乃至全国均拥有较大的知名度,农产品加工业具备极大的发展潜力。支持盖州市依托沿海滩涂养殖基地和北海开发区,以水产品、肉制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盘活片区内现有腾空的厂区、厂房、空闲用地,为新入住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厂区,形成农副产品仓储物流交易片区;建设海洋牧场,大力发展海产品加工,建设海洋渔业示范区。至2025年,入驻农事企业和相关服务企业12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

  支持在东环路一带建设果业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重点以果蔬饮料、农畜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带动东部山区林果、畜禽养殖产业发展。

  集聚区要围绕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加快建立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工流通体系。坚持以实现农业加工业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高端化、生态化为主线,紧跟市场需求,引导农产品加工业主产区、优势产区、特色产区、重点销区及关键物流节点梯度转移,打造农业产业集群。发挥集聚区科技引领作用,推进立体栽培、减量增效、生态养殖、循环性集约化农业协调发展,全面优化产业升级,培育壮大主体经济,实现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农民收入同步增长。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依托资源禀赋和自身优势,全市明确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副产品国际转运通道、辽宁中部农副产品集散中心为整体功能定位,统筹产地、销区、园区空间布局,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形成生产与加工、产品与市场、企业与农户协调发展格局,建设外向型、精深型、智慧型、高效型的农产品加工集群。各县(市)区应深入分析自身特色、优势、基础,对区域产业发展规模与人口发展规模进行科学的判断,因地制宜地制定差别化的政策,编制与上位规划相衔接的集聚区发展建设规划,统筹推进集聚区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功能集合,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集聚区应突出自身优势特色,由市政府协调,集中力量做好1-2主导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和配套产品,产业不宜小而全,避免在一般性项目引进工作中,各集聚区之间相互竞争;通过“飞地模式”,强化集聚区之间横向合作,推动全市集聚区共同发展,增加自身特色优势;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注于核心业务,剥离非核心业务,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服务型企业,建设专业性强、互补性强、内部深度融合的产业集群。支持采用“飞地模式”,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形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绿色生态相协调、基础设施与中心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格局。

  集聚区建设要着力整合各种资源,以规划为统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遵循负面清单目录,坚持环保优先和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完成“七通一平”规划建设,加快招商引资企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配套服务。到2025年,5个主要集聚区实现“七通一平”,完善仓储物流、金融服务、网络服务、科技服务等平台建设,使集聚区真正形成区域企业群体化,生产生态协调化的格局,发挥集聚区“对内带动力强、对外辐射力大”的引领作用,为农产品加工项目集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立足市场需求,资源优势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农田水利、道路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建设,为农产品工业专用原料生产夯实基础。加强优良品种选育,适应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植(殖)场备案合作机制。

  鼓励和支持依托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开展“一房多用”,发展产后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提高质量效益。依托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重点打造粮油、饲料、水产、肉制品和果蔬五大农产品产业链条。果蔬、畜禽及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重点发展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粮油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农作物秸秆麸皮、动物骨血内脏等废弃物,重点发展整理、粉碎、饲料、燃料、肥料等初加工,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粮变粉”“肉变肠”“菜变肴”“果变汁”食品加工制造,解决农产品精深加工、提质增效的问题。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新型非热加工、新型杀菌、高效分离、清洁生产、智能控制、形态识别、自动分选等技术升级,利用专用原料,配套专用设备,研制专用配方,开发类别多样、营养健康、方便快捷的系列化产品,如米制食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休闲蔬菜食品、冻干果蔬食品、罐头食品、高低温西式肉制品、水产调味品、冷冻水产料理产品。引导集聚区大型龙头企业加快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多次加工,实现多次增值。推进深度开发,创新超临界萃取、超微粉碎、生物发酵、蛋白质改性等技术,提取营养因子、功能成分和活性物质,开发系列化的加工制品,提升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麦麸变多糖”“米糠变油脂”“果渣变纤维”“骨血变多肽”。

  探索“绿色发展+综合加工”模式,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定期监测粮油、果蔬、畜禽、水产加工产能和原料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发展具有营口优势的主导产业,如“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绒山羊”“盖州柞蚕”“盖州苹果”“盖州葡萄”等特色产业,走精深加工、多元化加工之路,鼓励集聚区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围绕发展绿色农业和区域内循环经济,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农产品加工后下脚料、副产品及时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引导龙头企业与产学研组织合作,采取先进的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推进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品,最终使农产品达到“吃干榨净”的目的,实现农产品高增值发展。

  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技术攻关,培育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突破性新品种,促进优质稻米、玉米、果蔬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农作物良种繁育,推进南繁育种基地和营口市地方特色品种繁育平台对接;强化种业监管工作。

  坚持以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瓶颈制约为重点,加快技术创新。探索“产研结合+技术攻关”模式,引导企业主动衔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技研发单位,开展加工科技研发合作,建设产学研基地和专家服务站,加速推进企业加工技术精准更新。通过行业协会进行技术推广,形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应用的科研体系和科技转化机制,强化加工科技项目攻关,建设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国家重点实验室、保鲜物流技术研究及优势农产品品质评价研究中心,研发一批集自动测量、精准控制、智能操作于一体的绿色储藏、动态保鲜、自动化控制、快速预冷、节能干燥等新型实用技术,推进实现品质调控、营养均衡、清洁生产等功能的先进加工技术。

  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建设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用标准化技术改造提升做强农产品加工等产品。鼓励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中心、大型特产超市,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发展网上商店、连锁门店,做活商贸物流,以加工流通延伸产业链。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投资建设跨区域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发展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努力补齐短板。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推动增量建设,以发展冷链物流支持生鲜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水平。

  引导集聚区经济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农户生产、企业加工、客户营销和终端消费连成一体、协同运作,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方式、运营服务和支撑保障措施,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运用线上线下融合、“互联网+现代农业”等营销模式,扩大营口市农产品在全国市场份额。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等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积极对接网上直采系统,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等各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健全绿色智能农产品供应链,培育农商直供、直播直销、会员制、个人定制营销等模式,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再造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以信息技术打造供应链。

  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行业的要求,积极搭建集聚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区物流平台要构建集农产品信息发布、批发交易、物流、集散、冷链储运、加工配送为一体的农产品现代流通市场平台。支持流通企业加强信息化改造,推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流通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以市场需求倒逼农民调整生产结构,发展订单农业,使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同国际、国内市场紧密衔接,促进农产品流通更加快捷有效。加快构建市、县、乡“三位一体”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提供服务,用现代物流平台提升价值链。

  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营口综合保税区两大平台建设,推进多港联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区域性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门户枢纽功能。支持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跨境交易平台。

  增强口岸服务能力。在营口综保区建立综保型国际陆港,与营口港共建口岸型内陆港区,加快在保税物流、保税仓储、加工配套、货物贸易、电子商务、物流金融信息、城市配送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加快发展枢纽经济。依托国家枢纽物流及自贸区、综保区等政策优势,发展通关、保税仓储、国际货运代理、保鲜冷链运输、跨境电商服务、金融服务等集成供应链的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现代物流服务。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仓储、交易产业发展,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加快聚集粮油制品、水产品、肉产品、蔬菜、水果制品等农产品加工产业。

  畅通农产品采购通道。探索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税保证保险试点,制定代办退税防控尽职免责办法。积极探索在自贸区营口片区内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从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企业设立特色商品线下线上展销平台,建立国际贸易快速通道。谋划建设东北亚高端农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形成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流通网络服务示范区。

  深化国际经贸合作。重点抓好与俄罗斯在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与日本在高端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产业交流合作,提升集聚区技术水平。

  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要突出工程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应用,通过招商引资、跨区域合作、国际合作,引进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制造企业,提高加工装备国产化水平。运用智能制造、生物合成、3D打印、电子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基础科学技术、超高压处理、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膜分离、分子蒸馏、超微粉碎、微胶囊、真空处理、冻结浓缩、品质评价、食品参假鉴定、超高温瞬时灭菌等新技术,集成组装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广的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水平。

  引导集聚区企业打造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创新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手段,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互联网+流通”等新型流通业态和模式。鼓励骨干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强检测检验平台建设。明确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体系建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保障作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平台,引导电商、金融、邮政等各类主体到集聚区布局,构建信息平台、发展电商网络,推进农产品进城空间。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采用直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强集聚区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建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发展托管式、订单式、平台式、站点式等综合性服务模式,健全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为生产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综合配套服务。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化集聚区,开展数字园区建设行动。加快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所有县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实现5G网络覆盖。完善营口市产业大数据中心,支持各集聚区建设园区智能指挥决策中心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与省市县各级数据中心对接,信息共享。通过引入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物联网、3S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为政府部门提供实时有效的农业产业链经济运行指标以及经济运行趋势,从而协助政府提高监管、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建成管理数字化、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为格局的智慧农业产业体系新格局。

  开展企业互联网赋能工程,鼓励大型龙头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信息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开展面向制造业的“5G+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应用,把数字技术融入到农业产业的各个环节,在企业智能化监控、工业数据采集、工业物联网方面,提供完整的设备数据解决方案,以解决生产对接、经营对接、加工对接、流通对接和市场对接等根本性问题,推动农产品加工、分选、营销全链条数字化,孵育优质品牌,实现精准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加工产品质量监控、品牌宣传、金融服务以及新业态培育等,形成全产业链的集成与带动,为加快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建设一批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以加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推进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向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发展,打造农产品加工领域“万物互联”环境。

  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带动能力。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紧密联结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结机制。完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带动模式,扶持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和入股分红等方式,使企业与农户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

  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持续稳定发展,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集聚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产业联盟发展,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围绕农业产业链延伸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明确权利责任、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行种养加、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坚持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发展壮大产业联盟的核心成员,延长产业链条,增强产业联盟市场竞争力。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级包扶机制,优先支持省级示范联合体和鼓励类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重点培育“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苹果”等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联结机制完善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加工集聚区建设有效衔接,以由集聚区管理机构牵头,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与易返贫致贫人群建立帮扶关系,给予相关企业社保、税收费用减免等优惠政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采用“以工代赈”、“以产带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改善已就业困难群众居住、教育等配套生活条件。按照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参与、股份合作、促进增收的原则,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经营者建立紧密联结的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融通手段,通过线上线下运行带动,促进加工企业和原料基地、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链、农村产业的融合发展,完善产业融合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鼓励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探索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支持企业以资金、技术入股,农户以土地、劳动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功能互补”的利益共同体。

  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创建,全面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品牌创建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相结合,将园区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根据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因素,明确生产地域范围,强化品种品质管理,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地域特色突出、功能属性独特的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品牌。以展会经济、网红经济、电商经济为依托,深度融合农业农村,组织参加各类国家级和区域级农业展会,扩大“营字号”农产品品牌效应。以品牌发布会、品牌路演等形式对品牌农产品进行宣传推介,重点推介“营口海蜇”、“营口大米”、“盖州苹果”等一批品牌。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培育一批国家级“营字号”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营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估值水平,实现营口现代农业由产品模式向品牌模式转变,打好营口农业品牌建设“组合拳”,打造品牌强市的样板。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品牌为纽带,展开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实行“生产规模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专业化”发展模式和“统一品牌、统一规程、统一标准、统一农资、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经营模式,提升品牌质量和市场信誉度。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将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念等注入品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强责任主体逆向溯源、产品流向正向追踪,培育企业品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加快建立营口市出口食品农产品国外展示平台和销售渠道,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打造中国乃至世界的农产品品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

  围绕集聚区基础设施、产业体系、支撑服务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集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集聚区产业体系建设工程、集聚区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工程、集聚区数字化建设工程、集聚区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五大类工程,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集聚区衔接行动,全面提升集聚区建设水平和经济带动能力。

  以规划为统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环保优先和集群、集聚、集约、配套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完成“七通一平”建设,为企业提供发展所需硬件条件,加快招商引资企业项目落地。

  项目1 规划编制。集聚区制定了科学、合理、完整且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专项规划,并得到县(市)区政府及其以上相关部门批准。规划中要明确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及起步区面积和四至范围。起步区面积上不得低于2平方公里。

  项目2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集聚区起步区达到“八通一平”(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热力)建设,能够承载项目落地及运行。

  依托各营口市“原字号”优势特色农产品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和引进一批主导产业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项目和与之配套的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加工减损增值增效;开展适合本地区农产品加工设备的研发和制造,提升加工设备自给率。培育加工业新业态,提升集聚区经济活力。

  项目1 粮油加工项目。重点在大石桥市和辽河经济开发区,建设一批以本地水稻为主要原料的精品大米、方便米饭、米糕、米肠等食品加工项目;在自贸区保税区和鲅鱼圈港区,建设一批进口或国内海运玉米、大豆、水稻加工项目,发展粮食保税加工。

  项目2 畜禽精深加工项目。重点在盖州市、辽河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建设一批以“盖州绒山羊”、“盖州蚕蛹鸡蛋”、生猪等区域名优畜禽为原料的精深加工项目,产品包括熟食、零食、香肠以及动物骨血提取多肽等深加工项目。

  项目3 果蔬加工项目。重点在盖州市、辽河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建设一批以“盖州葡萄”“盖州苹果”“盖州尖把梨”“盖州桃”“周家大红袍李子”等区域名优果品为原料的项目,产品包括果汁、果酒、果干、果脯等食品加工以及果渣提取多糖、提取微量元素等保健品加工。建设以净菜加工、中央厨房、饮料、脆片食品、调味品为主的蔬菜加工项目。

  项目4 水产加工项目。重点在大石桥市,建设一批以淡水鱼、河蟹、河虾为主要原料,开展宰杀分割、精品礼盒、中央厨房等初加工项目和火锅丸类、即食食品、内脏外壳深加工项目。重点在鲅鱼圈区、盖州市、自贸区建设一批以海蜇等海产品(包括进口海产品)为主要原料进行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

  项目5 综合利用加工减损增效项目。围绕各集聚区主导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副产物全值利用、循环利用、梯次利用,推进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畜禽皮毛骨血、水产品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开发新能源、新材料等新产品,最终使农产品达到“吃干榨净”的目的。

  项目6 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项目。重点在自贸区、辽河经济开发区,引进一批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加工装备研发,提高加工装备国产化水平。

  项目7 发展工厂化制种产业。建设数个工厂化育种制种科技企业,打好种业翻身仗。

  项目8 加工新业态拓展。扶持发展“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物流终端” “中央厨房+快餐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工业旅游+产品体验”等新型加工业态。

  打造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引导电商、金融、人力资源等服务型主体到入驻集聚区布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加强集聚区生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服务能力建设,为生产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形成覆盖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综合配套服务体系。

  项目1 仓储物流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门户枢纽(跨境供应链智慧园区)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国际农产品集散中心。在大石桥市、盖州市和辽河经济区,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

  项目2 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家级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把好农副产品出入境最后一关。其他集聚区也应建设服务于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项目3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每个集聚区建设1个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工作场所,为产业工人和创业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

  项目4 金融服务体系。依托辽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市政府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集聚区建设金融服务中心,整合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动金融与农产品加工业深度融合。建立营口市农产品加工基金,为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项目5 电商中心项目。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培养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在各集聚区建设电商直播示范基地,为企业产品线上销售提供专业服务,发展“前店后厂”等产销融合模式。在自贸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完善集聚区5G网络基础设施,利用云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集聚区管理数字化、企业生产智能化、仓储物流智能化、产品销售网络化、产品质量可追溯。

  项目2 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建设项目。在自贸区和鲅鱼圈区,建设国家级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把好农副产品出入境最后一关。其他集聚区也应建设服务于企业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构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项目3 企业 “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推动企业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集聚区加工企业上云上平台比例达到80%。

  项目4 生产和物流智能化提升工程。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行业的融合应用,引进培育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应用。到2025年,集聚区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50%,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0%。

  项目5 集聚区管理数字化工程。将集聚区管理平台接入市、县(区)两级政府数字政务平台和政策精准推送平台,构建大数据深度科学辅助的集聚区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开展“一件事”并联审批、人才“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务掌上办、线上办、就近办,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间联系紧密的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

  项目1 扩大龙头企业队伍。至2025年,全市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5个,省级龙头企业10个。

  项目2 增强龙头企业实力。培育产值亿元以上龙头企业50个,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个,100亿元以上企业1个。

  项目3 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石桥市和盖州市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个,其他涉农区创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加工集聚区建设有效衔接,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共同富裕。

  项目1 企业“接村带户”行动。集聚区内龙头企业与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签订标准化原材料采购订单,吸纳一批易返贫致贫人员入园就业,并就近提供基本的居住生活设施。

  在营口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县(市)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指标统计、调研和考核评比等日常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当中。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机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尽快确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

  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辽委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加强审管衔接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将权力下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制定促进集聚区发展的相关政策,着力解决在政务环境、项目施工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中出现的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不良现象。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环境,通过优惠诚信的政策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动外来投资者,通过和谐宽松的社会环境留住外来投资者,努力营造亲商、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集聚区互利共赢,市政府将不定期联合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围绕重大项目,举办银企对接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整合各部门相关渠道资金,将集聚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作为优先支持项目,予以倾斜支持。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进行扶持。支持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集聚区内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创新研发、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支持集聚区内企业采购本地农产品;鼓励支持集聚区龙头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食品)初加工、冷链物流发展项目。

  市税务局和各市(县)区税务部门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等集聚区产业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鼓励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管理机构、集聚区所属市(县)区税务部门转变服务态度,深入推动开展“入企服务”,帮助企业减负。

  统筹土地规划,保障用地需求。各县(市)区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预留部分用地指标,保障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用地需要。完善土地优先政策,集聚区优先利用存量土地。完善土地优先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内部整理等途径提高利用率的,可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农产品加工用电、用水、污水处理等方面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用电。

  着力解决集聚区资产闲置问题,采用灵活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采用企业自行拍卖、出租等形式盘活自有存量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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